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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《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》后评估工作的公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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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全面了解和掌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,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,现就《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开展政府规章后评估工作,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征集对《办法》实施的意见和建议。如您认为该文件需继续实施、修改完善后继续实施或予以废止,可于2026年9月3日前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反馈。 一、信函:市发改委经济体制改革处,电话:025-68787060,联系地址: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1870 二、邮件:zonggaichu@njnet.gov.c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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